永嘉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永嘉刑事律师

三天恋爱期间给女方的三四千块钱,分手后能否

时间:2025-02-23|栏目:永嘉刑事律师|
分手后可以讨回的钱物是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的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司法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在分手后可以讨回的,而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的吗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那需要看给的是什么钱及数额,如果是彩礼之类的,没有结婚,分手需要适当返还

上一篇:房子装修定金1万,定金可退吗?

下一篇:暂无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体育新闻网 厦门新闻网 谯城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 国际新闻网 国内资讯网 时事要闻网 九江社会网 全球时事网 保定新闻网 张家口新闻网 健康新闻网 国际新闻网 科技新闻网 沧州社会网 社会民生网 福建文教网 顺昌新闻网 黑龙江生活网 地方新闻网 吉林资讯网 蚌埠资讯网 阜阳新闻网 淮南新闻网 花山区新闻网 怀宁新闻网 大连新闻网 蔡甸新闻网 长江时评网 黄石新闻网